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遂昌应村自行车爬坡赛

本帖最后由 浆糊 于 2014-7-28 10:53 编辑

2014浙江自行车系列公开赛(第4站)

应村自行车爬坡赛竞赛规程


一、主办单位

浙江省体育局、中共遂昌县委、遂昌县人民政府

二、承办单位

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、遂昌县体育局、应村乡党委政府

三、协办单位

遂昌县自行车运动协会等

四、比赛日期和地点

时间:2014年8月23日8:30时

地点:遂昌县应村乡政府--白马山国家森林公园

五、比赛路线

应村乡政府 → 小金竹(桃溪湖边) → 汀溪 →高棠(竹海)→ 田铺(红花油茶基地) → 白马山国家森林公园(森林长廊)(全程18公里)。

六、参赛项目和组别

男子组: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

女子组: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

七、运动员参赛资格

1、现役的专业运动员及退役未满3年的专业运动员均不得报名参加男、女公开组比赛。

2、年龄为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

3、身体健康,无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;无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;无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;无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;无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。

4、 所有参赛队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,并符合年龄要求,且与组委会签订免责声明书方可参赛。

5、报到时各代表队必须上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、二代身份证原件,一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。

6、未注明事项按省体育局竞赛中心《2014浙江自行车系列公开赛总规程》执行。

八、参赛办法

1、以各自行车协会(俱乐部)牵头组队参赛,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,男子运动员4人、女子运动员3人。

2、本次公开赛每人收取100元报名费。住宿由大会统一安排,住宿费用、交通由各代表队自理。就餐由大会安排(报到当天晚餐、比赛当天的中餐)。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。

3、本次比赛只限山地自行车(轮胎≥1.5),所有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车辆车况良好,且满足比赛要求,任何因车辆质量、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,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,组委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。

九、竞赛办法

1、竞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。

2、运动员必须将号码布和号码牌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(号码布固定在后背,号码牌固定在车把正前方)。

3、按组别排列,同时发车。

4、检录时队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。

十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
1、本次比赛设个人名次奖。各组别前三名获得者,分别颁发证书及奖杯,其他名次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励。

2、男子组录取前十五名,女子组录取前八名。

男子组

  名次    奖金  
  1    5000  
  2    3000  
  3    2000  
  4    1500  
  5    1000  
  6    800  
  7    600  
  8    500  
  9    500  
  10    500  
  11    300  
  12    300  
  13    300  
  14    300  
  15    300  

女子组

  名次    奖金  
  1    3000  
  2    2000  
  3    1000  
  4    800  
  5    600  
  6    500  
  7    300  
  8    300  

十一、报名和报到

1、以各地自行车协会、自行车俱乐部以团体形式报名(不接受个人报名)。

2、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15日17时前,逾期不再受理,本站比赛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,限报200人参加比赛,超越后恕不再受理(报名表骑友网bbs.chinabike.tv\浙江自行车公开赛中下载报名,是否成功请检索该网。报名联系人:遂昌县自行车运动协会张世勇,电话:0578-8280044 传真:0578-8122777  电子邮箱: 18905886266@189.cn)

3、报到:比赛报到地点相关信息将在赛前一周通知各领队(也可到bbs.chinabike.tv 网上查看),各车队请于8月22日(比赛前一天)17时前到遂昌县应村乡应村村荷花小区报到,签写安全免责声明书、领取比赛秩序册、号码牌等。同时提交参赛运动员县级以上(含)医院健康证明、身份证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。无意外伤害保险单和不签署免责声明书的不发放号码牌、布。

4、报到当晚将在遂昌县应村农家乐用晚餐。

十二、在比赛中出现以下的情况,将被判成绩无效

1、运动员未佩带有安全认证的安全头盔;

2、比赛中有违规及危险骑行动作;

3、过终点时车牌不完整或迭落;

4、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、公正的竞赛精神,遵守比赛规则,尊重比赛道德,注意安全,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或有意行为;不得有意冲撞、排挤、刮蹭他人,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的行为。

十三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

仲裁委员会、裁判长和少数骨干裁判由省体育局选派。

十四、其它

1、参赛队伍自带队旗。

2、参赛人员经费自行解决。

3、在比赛期间如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,所需一切医疗等费用由各队自行承担。

十五、本次活动解释权归2014浙江自行车公开赛(遂昌站)应村自行车爬坡赛组委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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